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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河南省生態環境廳正式印發《河南省低效失效大氣污染治理設施排查整治實施方案》(下稱《方案》),旨在加快解決當前工業企業大氣污染治理存在的突出問題,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減排,推動大氣污染治理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
工作目標
聚焦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設備,全面開展低效失效大氣污染治理設施排查整治工作,“更新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不成熟、不適用、無法穩定達標排放的治理工藝,整治關鍵組件缺失、質量低劣、自動化水平低的治理設施,推進企業合理選擇治理工藝,提高治理設施建設工程質量,提升治理設施運行維護水平。
同時,健全監測監控體系,提升自動監測和手工監測數據質量,嚴厲打擊監測監控數據弄虛作假行為。提升地方大氣污染治理能力,深入挖掘多污染物協同減排潛力,助力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大氣污染治理設施低效失效的情形
1. 治理工藝不適用,去除效率低或無去除效果、無穩定達標排放能力;
2. 治理設備簡陋,必要組件未安裝,未形成穩定可靠的副產物和消納去向;建設質量低劣,關鍵組件達不到規范要求;管道或相關設施腐蝕、破損嚴重;自動化水平不高,無控制系統或功能缺失;
3. 治理設施運行維護不到位,關鍵組件、關鍵參數未按相關技術規范進行操作,污染物治理效果達不到設計要求;
4. 為掩蓋治理設施低效失效等問題,不正常運維甚至干擾自動監測,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等。
排查整治的重點行業范圍
1. 水泥、焦化、玻璃、陶瓷、耐火材料、有色、鑄造、石灰、磚瓦、炭素等涉工業爐窯的行業;
2. 10 萬千瓦以下火電機組(燃氣除外),燃煤、燃油、燃生物質鍋爐;
3. 石油煉制、石油化工、化學原料藥、化學農藥原藥制造、有機化工(僅涉及單純混合或分裝的除外)以及商用車、家具、工程機械、卷材、零部件生產等工業涂裝行業、包裝印刷、電子等涉 VOCs 排放企業(全部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低 VOCs 含量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的除外)。各地可結合當地特色行業及空氣質量改善需求,擴大排查整治的行業、企業范圍。
不納入排查整治的范圍
1. 已評為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 A 級或績效引領性企業;
2. 按照生態環境部和我省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評估監測公示的水泥、焦化企業;
3. 納入 2025 年底前淘汰關停或搬遷計劃的企業、生產設備。
工作安排
2024 年 10 月底前組織企業完成自查;
2024 年 12 月底前,各市生態環境部門基于企業自查情況,組織完成重點企業排查;
2025 年 10 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并向省廳報送工作總結。
原標題:河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河南省低效失效大氣污染治理設施排查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
來源:河南省生態環境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