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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處理廠或污水廠一般是一個城市的污水處理中心之一。廢水處理的一般目標是去除懸浮物和改善耗氧性(即穩定有機物),有時還進行消毒和進一步的處理。工業廢水處理側重于油類、懸浮物、重金屬和妨礙城市污水廠運行的或高殘留的有機物的去除或轉化,以及pH值的調整。污水處理廠的處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預處理:通過格柵、沉砂池等設備去除污水中的粗大懸浮物和無機砂粒,以保護后續處理設備正常作業并減輕負荷。
一級處理:也稱為物理處理,主要是通過物理方法去除污水中的懸浮狀固體物質。這個過程包括使用堆積池等設備,懸浮物去除率一般為50%~70%,有機物去除率為25%左右。一級處理后的水一般還達不到排放標準,需要進行進一步處理。
二級處理:也稱為生物處理,主要是通過生物方法大幅度去除污水中的呈膠體或溶解性的有機物。這個過程主要使用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等方法,有機物去除率可達90%以上,處理后出水BOD(生物需氧量)可降至20~30毫克/升,達到國家規定的污水排放標準。
三級處理:也稱為深度處理,是在二級處理之后進行的,主要用于進一步去除殘存在廢水中的有機物和氮磷等營養物質,以滿足更嚴格的廢水排放要求或回用要求。這個過程通常采用生物除氨脫磷法、混凝沉淀、過濾、吸附等物化方法。
污水處理廠還可能包括消毒、污泥處理等其他步驟,以確保廢水處理的效果和環保要求得到滿足。整個處理流程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和優化,以達到最佳的處理效果和經濟性。經過上述步驟處理后的污水已經得到了適當的處理和凈化,可以安全地排放到環境中。但是,在排放之前,還需要根據國家和地區的排放標準進行檢測,確保污水符合標準后再進行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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